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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
收养公证是收养中的一种形式。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活动。 要办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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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最近一英寸的照片2、提交收养人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无虐待、遗弃收养人的保证等)。这份申请书必须在所属单位盖章确认3、婚姻状况证明书(未婚者必须提交未婚证明书.已婚者必须提交结婚证明书.离婚者必须提交离婚证明书.丧偶者必须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书(由收养者单位人事部门发行,没有单位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发行)5、县级以上医院发行的身体健康证明书6、提交收养者和收养者签订的书面收养协议7、收养三代以内同一代以内的血亲的孩子,需要提交收养者和收养者的收养者相关证明书的8、必要提交收养者其他收养者的收养者的收养者相关证明书的收养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当事人向两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因此,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可以向收养行为登记地或者收养人、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公证机关受理后,将公证书副本寄往住所地公证处备案。所谓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分别向收养人住所地和被收养人住所地提出公证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办理收养公证的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收养的内容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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