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承包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
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损坏、损坏或者遗失的,承包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