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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如下: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责任种类: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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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责任首先是一种民事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是: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它组织。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故意的,构成犯罪。在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责任上,只要侵权人有过错行为就要承担责任,不区分故意或过失。《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侵权人主观上是明知或者应知的,必须出于故意的侵权行为。《刑法》没有排除间接故意。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商业秘密,《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针对商业秘密给予权利人私法救济的相对面,就是强制侵害人承担违反商业伦理获取信息的法律责任。打击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行为的立法目的,不是经济法宏观调控的管理职能,也不单纯是为了鼓励创新。那么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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