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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价值,损毁文物会触犯刑法,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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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我们国家,珍贵的文物是值得保护的,如果有人员随意的损坏国家的珍贵文物,那么肯定是破坏了国家对于这些文物的保护制度,所以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构成该罪是属于过失,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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