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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归物业管理处管,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具体可以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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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饰的费用。(12)管理者酬金。(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有些时候物业公司会因为业主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而对业主作出处罚。但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同时,物业公司也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制裁违约业主,因为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且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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