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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也需要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 (一)重婚;...
请在此输入没有领取结婚证,又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没有婚姻,也就无需离婚。对此,《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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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俩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等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的分配是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不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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