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收购交易在谈判过程中未涉及第三方参与的不违背公平原则,在此种情形下达成交易合意后承诺给予好处费的,不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其给付好...
一般来说行贿人对受贿人提出请托事项,而受贿人对自己是如何解决行贿人需求基本都保持沉默,行贿人对受贿人采取了何种手段帮助自己、是否违法违规不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1、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行贿者获取或者可能获取何种利益,这种利益是否具有确定性。行贿者行贿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益,其所获取的利益从是否实现来看,可以分为既得利益(确定利益)和可期待利益(不确定利益)。 2、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行贿中的含义应当具体分析,在主动行贿的场合,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观要件,只要行为人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给予财务,就可构成行贿罪,最终是否构成了不正当利益在所不问;在被动行贿的场合,谋取不正当利益则是客观要件,只要行为人给予财物并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才构成行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89条第一款之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从该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构成行贿罪的要件之一是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如果当事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主动送财物给国家工作人员,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我国《刑法》对此规定并不明确,法不禁止不为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