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斯某及其母亲李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斯某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开庭,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的书写必须要表明抢劫的主体可以被减刑的理由,一般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的行为,若是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年龄,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若是其已经满了十四周岁之后抢劫,也可以得到减刑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本人接受x东家人的委托,作为其辩护人,参加x东关于抢劫一案的庭审。今天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研究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事实,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x东出生于xx年x月x日,在x年x月x日晚抢劫作案时,年仅15岁,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应当对x东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x东在归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无翻供表现,认罪态度、悔罪态度好。同时,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x东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给予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郭云晓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充分考虑与采纳。 三、被告人x东系初犯、偶犯,并且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是一涉世未深,懵懂无知的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相信向飞本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增强了法律意识,因此,特请求法院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着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或减轻判处被告人x东,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建议对被告人x东适用缓刑,使得被告人x东能够早日投入到社会中去,好好学习,发挥其特长,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考虑与采纳。 辩护人:xxx x年x月x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