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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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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个人赔偿标准(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你好,你单位是想和你私了,不上报劳动局,这种情况的,你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按9级工伤赔偿,具体内容包括:1、一次性残废补偿金(伤残补助金):以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残废等级发给。标准调整为:一级残废等级发24个月,二级发22个月,三级发20个月,四级发18个月,五级发16个月,六级发14个月,七级发12个月,八级发10个月,九级发8个月,十级发6个月。 2、一次性工伤补偿金 (1)留有轻度残疾(即八、九、十级残疾,下同)的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在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时,按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发给工伤补偿金,标准为:八级发10个月,九级发8个月,十级发6个月。此项待遇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和单位各负担50%。 破产、关闭企业中因工致残留有轻度残疾的职工被辞退时也按上述标准和办法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和单位分别支付。 (2)对因工致重伤,医疗终结后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职工,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一次性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补偿金。 3、残废退休金(伤残抚恤金)标准调整为:一级残废按发本人平均工资的90%,二级残废发85%,三级残废发80%,四级残废发75%。 残废退休金按本人因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养老缴费工资)作为计发基数,若本人因工受伤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若高于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最高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200%为限,超过200%的部分不作为计发基数;暂没有养老缴费工资基数的统一按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残废退休金的调整与其他退休人员的调整比例每年七月一并进行。 4、残废护理费调整。职工因工受伤,医疗终结后被市劳鉴会鉴定为一,二级残废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的依赖程度区分为四级,其中五项均需人护理为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四项需人护理为完全护理依赖;三项需人护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两项需人护理的为部分依赖。分别按月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50%、40%的残废护理费。 5、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残废退休后易地安家的,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发给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6、职工恢复工作后,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由于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看具体情况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如果你没有申请复查鉴定,均不需要你支付。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拖欠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三)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更多详情见http://www.mowenq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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