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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土地补偿,可参考省级国土部门颁布的综合地价,来确定补偿数额。二、对于地上附着物房屋等以及青苗,可根据当地市国土局的补偿价格来计算二者...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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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土地补偿,可参考省级国土部门颁布的综合地价,来确定补偿数额。二、对于地上附着物房屋等以及青苗,可根据当地市国土局的补偿价格来计算二者相加即是应得补偿款。另外,如果符合条件,属于“失地农民”业主还应当承担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而言,可以联合几家被征地人,联合申请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工程概况、征地面积、征地标准等具体信息。根据政府公开的征地标准计算您的土地补偿款。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服,可以采取如下维权措施:一是向国家或者地区国土督察部门投诉;二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土地仲裁;三是可以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投诉解决问题。
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合法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建设必需的土地,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本条例解决。禁止任何单位直接向乡村社队购地、租地或变相购地、租地。乡村社队不得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任何公司、事业的经营。 第三条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一切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循经济合法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荒地能够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有劣地能够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尤其不得占用菜地、园地、精养鱼塘等经济收益高的土地。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近郊和人口密集地区,都应当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对各项建设用地严格加以控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同改造旧城区结合起来,以减少新占土地。 第四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凡符合本条例限定的,被征地社队的干部和群众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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