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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女儿非亲生算收养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说您若与男方结婚,您跟这位女儿就会形成继母的关系,所以不存在收养这样的关系,收养是基于签订收养协...
如果双方未对财产和子女成共识,而你又希望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的话,除需要准备起诉状、还需要提供有利于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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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即: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的。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1992年4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即使没有过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也会认定为有效收养):养子就对继父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收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那么,由收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就已经解除,养子不再有继承权了。
送养出去的女儿能不能继承亲生父亲的基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女儿已经与养父母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走法定继承时女儿不能再继承生父的遗产,但如果生父有遗嘱让这个女儿继承,女儿可以继承遗嘱指定的遗产。如果女儿没有与养父母建立正式的收养关系:父亲如果没有遗嘱不让女儿继承的话,女儿就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当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换句话说: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在现实生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作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 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 4、司法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怀孕而生子,另一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后发现该子女非亲生。如果不明真相的一方,起诉要求该子女的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人民法院是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这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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