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如果网友或...
如果网站未经允许去提供下载的,违法。网站经营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新的过错程度区分采取“未达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这一统一的标准,在过错的统一框架内进行,通过主、客观加重因素依次提高过错程度。 1、行为人仅仅违反交易上必要的注意义务,无其他主、客观加重因素的为一般过失;2、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制造了一种明显且严重的危险,并且行为人对危险结果有高度或然性认识的为重大过失;3、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结果必定发生,或者相信自己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基本上必定”会导致危害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的为故意。
《侵权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先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取得联系,删除侵犯你权利的内容,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具体侵权人是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