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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
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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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是集体性质的,资格权是属于宅基地农户的,使用权可以适当放宽。主要目的是将农村宅基地,变成活用的资源,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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