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与证据; (2)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债务人最新工商登记单; (4)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住所。三、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已经成立清算组的,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申报债权的证据。二,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申报债权数额,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财产担保情况、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申报时间、开户银行,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四,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需要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破产法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员工的劳动债权不需要申报,经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直接确定。债权人认为享有共益债权的,也应当申报。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并在破产程序中清偿。
共同保证可以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破产时,在申报债权时,两种不同的保证在做法上有所区别。由于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均有责任份额,因此,各保证人可以独自就其份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各共同保证人之间没有利益的冲突。连带共同保证的各保证人都有责任对全部债权承担清偿义务,各保证人也就都有权以全部债权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考虑到各保证人都申报债权,会出现利益冲突,也不利于人民法院登记工作的进行,因此,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以一个主体申报债权,行使追偿权,但不意味着最先申报债权的保证人有受偿权。最先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只是作为所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的代表人,对于破产程序中所受的清偿。各保证人将平均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