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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3)对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十级伤残6个月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第一,医疗费用。1、要求: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贴。1、标准: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二、要求:住院期间。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交通费、住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出差伙食补贴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4)康复治疗费用。1、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5)辅助器具费。一、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由于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设备。
这种问题应及时处理,认定工伤要在发生伤害之后的一年之内,伤好了之后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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