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债务承担的依据为:《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由合作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则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