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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第一、强化对应收账款的审查:比如说审查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付款条件等内容;向信贷征...
1、控制质押应收账款准入条件 ( 1)尽量选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的应收账款品种,对于不在《办法》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谨慎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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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账户及监管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如下 质押期间,出质人应在质权人处开设账户(账号:)(以下称“专用账户”),作为已出质应收账款的专用收款账户,该专用账户是唯一的,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另开立。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按本合同所附《应收账款专用账户通知/确认函》格式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下称付款人),告知应收账款专用账户账号,并取得付款人的确认回执。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通知付款人变更收款账户。 质权人有权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支取、划转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使用专用账户内的款项。 当应收账款所担保的债务出现逾期时,质权人有权从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质押应收账款的已收回款项。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谨慎选择质押物;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谨慎选择质押物;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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