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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应该属于机动车方,对方是非机动车方,事故责任认定通常会倾斜非机动车方,在责任认定未下来之前,应收集好证据向交警部门证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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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驾驶资格: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致一人重伤的话,2、如果无驾驶资格,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定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处200元---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不是处以行政拘留,应根据情节处理。因为是“行政拘留”,所以不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核事故对方协商较好,对方不予追究,应该可以以提供经济补偿代替拘留。如果是像醉酒驾驶规定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犯罪的处罚,是由公诉人提起诉讼,则不可以协商减轻处罚。
警察认定责任赔偿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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