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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除义务人的,扣除义务人按月或按次扣除扣除税金。2019年《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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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应税收入为对象征收的税金。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按次征收,按月征收和按年征收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时,每次获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次征收的收入是: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收入2、每次出版,发表获得的收入是一次性报酬收入3、以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获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支付利息、红利、红利时获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红利、红利收入5、每次获得这个收入是偶然收入。(二)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分月预付时,按月征收每月最后一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个人所得税的是1、财产租赁收入2、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以内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收入3、工资、工资收入。(三)每年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人工商店经营收入2、承包,租赁经营收入。按年征收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是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个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始实行,如果2019年1月申报第一次以后有变化,当月就可申报,如小孩满三岁的当月就可加一项小孩的教育扣除;如果第二年与第一年没什么变化,则直接用上年的资料,不用再申报。
可以。 1.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从中国境内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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