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向法院提交诉讼状以及将双方具体情况来决定。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上,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出发考虑。具体情况如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对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首先,有夫妻双方协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解决:一、哺乳期儿童的抚养权归女方;二、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有孩子自己选择;三、哺乳期至十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不改变孩子的生长环境、或根据夫妻双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条件决定;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作了绝育手术,经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再生于的,或者另一方有病,不能照顾子女或对子女生长有影响的,一方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五、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孩子,也可以在情况改变后变更抚养权等方式解决。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