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承担的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人应当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责任。 承担保证责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