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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行政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复印件。写起诉状确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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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该条只规定了可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但没有说明变更被告的操作方式。对此,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告知原告撤诉,然后对适格的被告另行起诉。二、原告重新向法院递交,然后法院通知变更后的被告应诉。三、原告告知法院,同意变更被告,然后法院作出裁定变更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为得看原告是否同意并申请撤诉,如果原告不同意也不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仍然应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判决;如果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法律相关规定来决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决定,但对劳动者的处罚不应当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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