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贷关系属于实践性法律关系,对于借条和打款金额不同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实际的借款金额执行。如仍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原告要求被告还欠款60万无,被告拿出欠条说:看,根本就不是60万,是60亿!为什么呢,原来欠条上写着“欠600000万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分,借款合同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条只要依法签署都有法律效力;借条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一个简单的合同,相比借条,借款合同一般更详细地约定了借贷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讲,单纯地去区分二者没有太大意义,关键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写个借条还是签署一个正式的借款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