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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2、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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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上述规定,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谓“交通管制”,是有特定含义的交通管理措施,是指出于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秩序等紧急情况或者特殊情况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对道路交通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管理措施。 2、所谓“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交通管制问题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只是违反一般性的限制通行、禁行等限制性交通措施的规定,不属于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所谓“强行通行”,是指明知实行了道路交通管制,不准车辆通行,而仍违反规定强行通行;所谓“不听劝阻”,是指不服从实行交通管制现场人员的劝告、阻拦。这里规定的“不听劝阻”是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违反交通管制规定通行,但听从劝阻,服从管制现场通行指挥的,则不构成上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关于处罚,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规定了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谓“可以”,是指不一定必须并处拘留,处罚机关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并处拘留,以及在十五日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拘留的具体期限。
严重违反交通规定,酒后驾驶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或超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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