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
口头申请,这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两种申请复议的方式之一。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机关所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参加人包括有行政相对人,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第三人,即除行政相对人以外的、其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0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