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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在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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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所以,你应去你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应该去你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异地诉讼由哪个法院审理,得视情况而定。 1、夫妻一方(一方为正确内容)在外地超过一年,而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即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由哪个法院审理根据以下情况而有所不同: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规定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诉讼,在立案之后会给被告送交诉起诉状副本,无法找到被告当事人,被告当事人也没有同住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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