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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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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抚养权的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具体原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是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的,那么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比较有利于争夺孩子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相对于另一方更有利的。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那么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比较有利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相对于另一方更有利的。
根据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考虑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有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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