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诈骗的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1)签订买卖合同,骗取现金或实物,有五种情况: 一是利用盗窃、伪造或骗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 二是用已作废、失效的合同书、介绍信,冒充有效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 三是利用已撤销单位的名义及其印章、介绍信、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 四是在条款上做手脚,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 五是在标的物上设陷井,到手,即可认定合同诈骗既遂。 (2)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真面目是指行为人的姓名和身份、签订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绍信都是真的,即实际上存在这一单位或个人。 (3)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有两种心理:一是只要将预付款或定金骗到手,就算大功告成:另一是先骗得预付款或定金,然。这些人一般都伪造身份、证件,自称能买到急需紧俏物资或以帮助对方推销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虚假买卖合同。 (4)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运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盖下,以某公司、简场等的名义,伪造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等,欺骗他人与之签订联合经营协议,骗取他人的钱财。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6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