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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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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租客具有下列情形的,你有权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否则他的拒绝是合法的: (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的; (二)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如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与他人私换房屋或者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四)承租人故意损坏房屋的; (五)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装修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六)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 (七)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八)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确实需要收回房屋的; (九)其他情形。
在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归责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对于损坏不承担责任。出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损坏,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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