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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能够指出违法做法,并予以表面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行驶人不在现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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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能够指出违法做法,并予以表面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行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却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路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并能够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3、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导致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处罚是:扣3分,罚款20-200元。不按规定停车具体分2种情况: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罚款50处理);按照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即驾驶室内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罚款150元,至于扣分是看情况的。
1、不按规定停车,若是已经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会被处以200元罚款。对于违停车辆,交通警察有权给予其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驶离当前地点。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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