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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是诉讼变更,起诉变更时,只有协议的效力有瑕疵,法院才会判决同意修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以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约定事项反悔。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就解除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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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签订后,在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一方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反悔。 2、离婚登记具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其冷静期内可以反悔。或者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现存在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但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订立后一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全文阅读】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反悔。但以下情况是可反悔的: 第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第二,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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