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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
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身份证: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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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如下: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理申请2、公安派出所批准公民个人信息后,向县(市)公安局或设区公安局审查发行,负责制作证明书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向申请人发行证明书。
身份证过期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只要携带旧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异地办理的,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申请换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其中,申请更换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变更,补领申请后,及时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送受理信息,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发放。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审核签发的认证信息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验证,申请人应当凭收据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证的,领取新证时应交回原证。异地受理和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只需要缴纳证件费,没有其他费用。有效期届满换发居民身份证的,证件费20元,损坏换发,丢失补发的,证件费40元。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发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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