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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 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
首先,你有没有入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入了,那就按规定去报销就行了! 其次,如果你没有入保险,那你最好找一下学校的有关领导,看能不能解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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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学校的过错程度,然后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答满意请点击右侧键:首先批评你,这么大了还如此冲动,怎能“疑邻偷斧”还打人!“他还要我多赔偿两万五千去疤痕整容手术的钱。合不合理?”——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手术修复意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做CT3天之内都做了2次了”——必要的检查费应当赔偿,不必要的不予支持。从法医鉴定看对方无大碍,甭着急。以静制动吧。学校无责,因为你们都是成年人。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由于混合过错造成的损害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有些学生的损害是由于几个原因的集合而形成的,各方面有过错的应由各个方面共同承担责任。如一个小学生在下课后要将自己带的透明胶带断开,便让后面坐的同学帮助,后面的同学用小刀一挑,结果把前一个小学生的眼睛弄伤了。在这里就既有两个小学生的不慎,又有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上的漏洞。太小的学生不宜用小刀,应该只让用铅笔梭之类,在这种混合过错中应该由各方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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