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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内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构成违约?

2022-10-20
一般情况下,履行期限未届满之前,债务人随时可以履行,只要不超过履行期限,任何时间的履行都不构成违约,只有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在履行期限内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可以认定其违约。因此,《合同法》第l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规定的违约行为为预期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有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以语言或文字的方式向对方当事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或有其他事实表明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构成明示违约的要件有两个,一是违约方必须明确告知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构成默示违约的要件是履行期限届满前有客观事实表明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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