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的规定

2021-12-01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确定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但确需保留并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保留并设定为行政许可,共500项。公布并设定为行政许可的项目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12个许可项目(见附件)。这是在前一阶段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大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经过严格审查和反复论证确定的。这些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关系到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食品药品有效监管的需要,也是保证《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促进依法行政的实际措施。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