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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个难题,两边都是自己无法舍弃的至亲至爱的人!其实,这两边的人都爱你,都不会做伤害你的事,他们应该都有这样的分寸,所以,你要从这爱中找到...
离婚财产分割与是否有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对于一方是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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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描述的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存在结婚的问题,就不涉及离婚的问题了,属于同居关系。孩子的问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朋友与另一女子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重婚。理由如下: 1、你朋友与前一女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尽管办了酒席,只算作同居关系,故婚姻关系不成立。结婚的实质要就是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登记,婚姻关系自然不成立。 2、“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刑事处罚。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婚姻关系不成立,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前存在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 3、关于事实婚姻问题。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至此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之一是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才成。
我和男朋友要结婚了,房子是他在没我在一起时就买的,现在装修房子我花了有7万多了,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离婚了这7万多也要不回来.另外,我自己现在有5万存款,如是在领结婚证前开立的,是不是结婚后如离婚了也是属于我的.1、装修费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但你需要固定并保存证据来证明,比如可以搞个婚前财产公证,将你所出资部分写清楚。----还没结婚就显得有点****2、存款在结婚前开立帐户,那是你的个人财产,除非你们有约定。但有一个前提,这个存折你不要动,就那样放着。因为,婚后你一动存折,把钱买成别的东西,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东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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