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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
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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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强奸罪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吗问题,我想说的是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强奸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所以法院要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告在量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对于强奸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所以法院要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告在量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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