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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赔偿方式与63条有什么区别

2022-10-18
二者的区别如下: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违约责任,一种是民事侵权责任。赔偿顺序为:实际损失、所获利润和合理费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赔偿的顺序为:实际损失、所获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并且两者针对的对象不一样,前者是商业秘密;后者是商标。商业秘密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予以保护,商标由《商标法》予以保护。商业秘密与注册商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商标受保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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