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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加罚款或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依法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财产(四)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五)代表履行(...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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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我们很多执法部门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应该不陌生,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就是其中一种。但是,《行政强制法》通过以后,我们以前所遵守的强制拆除的程序可能就要有所改变了。下面就具体谈一下《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一些主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汇款;
行政强制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但一般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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