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交警责任划分有无问题,若有问题,现在是否已过上诉期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在收到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现在都过去那么久了,早就过了复核期。对方的人身损害赔偿是以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不足的部分,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一般次责承担30%。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不影响车辆的维修,保存好维修的凭证,等出具复核结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