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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税号不一致,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具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但是根据《国家...
发票专用章的号码是与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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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发票上税号与所盖发票章税号不一致的,该发票为无效废票。
发票号码和机打号码不一致,发票无效,需要将发票作废之后再次开具。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送还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要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获到另一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能够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再次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要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解决。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要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再次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1、如题所述,该发票无效,不能正常使用;r2、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票面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上号码一致;r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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