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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
如果一个14岁以下的小女孩与她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否自愿,她都被视为强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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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关于这个问题,先向您解释一下强奸罪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如果实施性侵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如果被奸淫的未成年人系幼女,以强奸论,并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强奸,女方控告强奸的罪名不成立。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强奸,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即如果在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则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构成强奸罪,而且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认定强奸罪的证据是多方面的,如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精斑,留在犯罪场所中的嫌疑人体液的物品如床单、擦拭物,受害人的内裤等,都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女方是否自愿很难认定,无须自证清白,须由侦查机关搜集构成犯罪的证据,如果身上明显有暴力胁迫,伤害的痕迹或者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可证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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