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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照2017年国家森林重点保护规定是138000元一亩。山林征收补偿,具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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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地进行征收时,征收补偿有不同的项目,不同项目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土地补偿款按年产值计算,而青苗、随着物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中珠海市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四、征收山林地。山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郁闭度为0.70以下的山林地。郁闭度为0.20以下(含0.20),补偿价250元/亩;郁闭度为0.20-0.40(不含0.40),补偿价500元/亩;郁闭度为0.40-0.70(不含0.70),补偿价750元/亩。 2.郁闭度为0.70以上(含0.70)的山林地。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不含5厘米)的幼林地,补偿价1500元/亩;树木平均胸径在5-15厘米(不含15厘米)的林地,补偿价2000元/亩;树木平均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林地,补偿价3000元/亩。 3.灌木林地(棘林地)。灌木林地补偿价1250元/亩。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丛荒地不予补偿。 五、征收果树。 1.荔枝树。 成片(合理密植、下同)荔枝树(按树龄划分计补)。树龄在4年以下(含4年),每亩补偿5000元;树龄4年以上每递增一年,每亩补偿递增1250元;树龄递增至15年或以上,每亩最高补偿18750元。 零星荔枝树(按树龄划分计补)。树龄在4年以下(含4年),每棵补偿80元;树龄5年至6年的每棵补偿150元;树龄7年至8年的每棵补偿280元;树龄9年至10年的每棵补偿400元;树龄11年至12年的每棵补偿500元;树龄13年至14年的每棵补偿600元;树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每棵补偿750元。 2.龙眼树。按征收荔枝树的补偿标准计补。 3.榄树及芒果、黄皮、人心果、番荔枝、柿子、栗子、连雾、火龙果树。按征收荔枝树补偿标准的80%计补。其中番荔枝树龄超过7年以上的,按7年计算补偿。 4.树菠萝)、三华李、枇杷、桃树。按征收荔枝树补偿标准的70%计补。 5.柑、桔、橙、柠檬、佛手、柚、鸡蛋果(西番连)、葡萄、桑、青枣树。按征收荔枝树补偿标准的60%计补。 菠萝、草莓、万京子、西瓜、香瓜。成片每亩补偿4000元。菠萝每棵补偿4元;零散草莓每棵补偿2元。 7.番木瓜树(俗称:木瓜树)。成片未挂果的,每亩补偿3000元;已挂果的,每亩补偿4500元。零散已挂果的,每棵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棵补偿7元。 8.蕉树。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每亩补偿3750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亩补偿5000元。零散蕉树,以3-5株为一堆,半年以内的每堆补偿25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堆补偿50元;单株已挂果的每株补偿25元,未挂果的每株补偿7元。 9.本地番石榴(胭脂红),按征用荔枝树补偿标准的70%计补。树龄8年以上(含8年)的,以7年的补偿标准为基数每年递减10%(如8年的补偿标准为“基数*90%”,9年的补偿标准为“基数*80%”,下同)计补。 大果番石榴(珍珠芭乐),树龄1年以下(含1年),每亩补偿2500元;树龄2年的,每亩补偿5000元;树龄3年的,每亩补偿8000元;树龄4年至7年的,每亩补偿10000元;树龄8年以上(含8年)的,每亩补偿按10000元标准每年递减10%。 零星大果番石榴(珍珠芭乐)。树龄在1年以下(含1年),每棵补偿30元;树龄2年的每棵补偿60元;树龄3年的每棵补偿100元;树龄4年至7年的每棵补偿125元;树龄8年以上(含8年)的,每棵补偿按125元标准每年递减10%。 以上果树以每亩种植25棵为基数,等于或大于亩植基数的按亩为单位计补;小于亩植基数的按棵为单位按零星果树计补。成片种植并间种多种果树的,以种植较多的植物作为青苗补偿的品种,不得以品种分类作重复计补。青苗补偿面积应扣除用于成片种植管理而搭建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面积
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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