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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购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1.解约退房。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2...
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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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测,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根据具体评估检测后的损失计算。
一、可以做鉴定,1、若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1、和开发商沟通情况、表达诉求,进行合理解决。 2、与有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有关媒体联系。 3、通过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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