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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离婚的可以要求赔偿。 我们需要明确,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有错,但是不属于《民法典》上的过错,《民法典》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老百姓常说的“出轨”,用法律术语来表达就是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在于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例如夫妻一方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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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行为属于法定离婚情节,对于出轨行为您可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失赔偿主张,要求对方赔偿您的精神损失费。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赌博等行为?您可据此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要求。同时对于母亲身患疾病的,可以要求在分割财产时主张更多的份额。是否办有结婚证?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这种出轨行为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所以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精神一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然而在我国《民法典》里,只明确规定对于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有特定定义的,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当然包括了发生两性关系,但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与一个固定的婚外异性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但只要不是持续稳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少来认定构成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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