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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可以在怀孕后持结婚证向女方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报,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免费享受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服务证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办法,依照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据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二、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山东三胎政策最新消息2017据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二、超生的处罚标准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各个省的征收标准不同的,这个一般在各个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明确。下文以广东广东省为例为大家介绍。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三、开放二胎的意义先是“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政策出台或普及,这是生育政策的初步松动。到了2013年底,我国开始实行“夫妇双方只要有一个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育二胎”政策,一些人口专家预料的人口生育高峰并没有到来。因此,间隔两年后,开始实行“普遍的生育二胎”政策,这是人口政策划时代的转变,对中国长远发展的意义重大。首先,这确实可以满足一部分人口的生育愿望,提高了这部分人口的幸福水平,提高了生育率。生育率的提高意义重大,这对于现在“疲软的中国经济局面”尤为重要,可以刺激消费,对经济复兴大有帮助。长远看,这可以降低中国的老龄化程度,降低未来中国人口的萎缩速度,降低未来中国劳动力的负增长水平,以及降低性别比例失衡程度,让中国人口变化更均衡一些,这几方面,无论哪个,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典型的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事情。其次,这为“人口政策的继续改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毫无疑问,一部分人口专家会预测生育高峰的到来,其实这会与上次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后的预测一样,大跌了眼镜。生育高峰不会到来了,国民的生育不是水管的水流,想大就大,想小就小。国民生育受到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影响,富裕水平已经较高的中国,人们的生育愿望已经较小了,不要说二胎了,就是彻底放开全面自由生育,也不会有臆想的人口生育高峰的到来。毫无疑问,几年后,“全面自由生育”的时代就会到来,然后,再过几年,鼓励生育的政策就会出台,到那时,中国会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走向鼓励自己国民生育的战略抉择。如果你能看看日本政府对自己人口发展的忧虑,你就会知道,鼓励生育的效果并不会理想,生育率依然难以实现人口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再次,由于政策宽松了,你会发现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口在大幅度下降,绝大部分人口都会在政策范围内自由生育。也就是说,人们更守法了,社会更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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