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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鉴定门诊病历丢失的话,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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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 楼主可以自己到工伤入住院治疗的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医务科或者医政科),凭着自己的身份证,查阅并复印自己的住院病历(尽可能地全面复印),并要求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红色印章),其效力等同于病历原件。劳动工伤鉴定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如果不认可的话,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当然,复印(住院)病历,医院是要收费的(一般都收取复印费)。 如果是门诊病历,丢失了原件,就无法解决了。 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医院的住院病历是要存档的,并且,患者本人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复制件(法定权利)的。具体规定不赘述。能解决问题就好。
医院管理方面来的话一般如果普通门诊的话是没有什么资料记录的。如果是有住院记录的话那么是会有住院病程病历档案等的一个保存。在病案室内。一般是要本人凭借身份证可以去进行有限制的复印之类的。不是随便去个人就可以查的。
医院有两种病历,一种是门诊病历,一种是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每次去门诊就诊的记录,都是自带的。如果丢了,可以去医院补办新的。也就是说,以前的医疗记录没有了。住院病历由医院保存。凭身份证可以申请复印,只收纸张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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