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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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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具体是,服刑人员如果在改造中表现好或者因检具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监狱一般会在季度或年度给于表彰。监狱会依据这些表彰填报服刑人员假释建议书等一系列文书后,提请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批准后中级人民法院要将决定书交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以进行法律监督。本人办理多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建议来电详询。
减刑必须经过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不是。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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