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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临沧其中“双公示”是指各级政府将所属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按照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方案要求,通过全省信用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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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的标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方便群众查询查看。 2、公示的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代码和许可机关等信息,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 3、公示的时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4、公示的渠道 “双公示”的载体包括书面、报刊、办公场所公示栏、政府网站等,以网站公示为主要方式。 5、公示的查询 个人或单位可在相关网站查询公示信息,也可持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查询相关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息。
根据你的提问我有以下答案“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环保局行政处罚双公示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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