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会有影响,婚姻登记机关会记录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2、《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不会有影响: 1、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以民政部门登记的为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只能做为参考之用; 2、当事人也可以带上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主姓名的那一页)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户号;、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没有变更不影响你们离婚;,所以,你们在结婚登记后没有持结婚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需带户口本上个人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本的首页(即有详细地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上还是未婚; 1;、户口本即可办理;、结婚证。2、属于集体户口的
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复婚,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就可以,《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6人已浏览
819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8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